Text: F. Alarm
Pic: indrarado
一年裡有幾多社會已認定是必須跟情人過的日子?雙方生日啦、拍拖/結婚周年紀念日啦、中西情人節啦、所謂人月兩團圓的中秋啦,還有近年流行起來、感覺是又搵人笨要人消費的3月14日White Day啦,一年如此地多特別日子,老實說,幾鬼悶。
於是有人,不,應該說是愈來愈多人標榜戀愛要有創意,雜誌式示愛、真人騷式求婚、連禮物也要America's Got Talent般耍套北螳螂之後才送上,um,冧嗎?當然冧,問題只在於:last到幾多次?你下次送禮時再沒創意沒耍螳螂拳了,我是不是應該嬲?
Anyway不是要打壓創意,有花臣的即管搞,沒花臣懶用腦的,買的禮物有誠意得來對方鍾意便可,不要本末倒置地將拳法凌駕於心意之上,也就好了。
又anyway不是想探討創意的重要性,而是要講講某種另類創意。例如說,有些人不單止在青春期,簡直一世都在害文藝病,跟人分手甩拖,也特意要選在情人節正日,好讓對方一世都記得,餘生每到2月中心裡便隱隱作痛起來。
試想想,情人節即使要返工,你都只會滿腦子數算關於當晚的各種美好幻想,數到小數點後100個位,也不會想到「佢今晚會同我分手」吧?
偏偏真的有人會腦殘心黑如此,認為情人節說分手很淒美,明年今日你也會記得我。這不是毀了人家的一生是甚麼?
有個朋友便經歷過這種事,to be fair那時候她跟男友已經是強弩之末,大家心知肚明不會有太美好的將來,只是互相在拖時間。那年情人節,她沒有太多的期望,但也很正路地預備了很正路的禮物。
雖然也料到有這一日,但他說:「分手啦!」時,她還是有股熱氣湧上眉頭,但又不太好意思哭出來、大喊「唔好呀~你有乜嘢唔滿意我改吖!」(因為她也在等他提出分手),唯一不滿的是為甚麼偏偏要在情人節?其他日子你都fully booked嗎?
還有一樣小家嘢,就是他再加上一句:「橫掂都散,所以我慳番唔買禮物喇!我都唔收你嘅,公平吖!」
所謂紀念日,有分喜事悲事兩種,死忌呀二次大戰開戰日呀大屠殺正日呀等等;而,情人節,是歸類去喜事那邊的,是讓人開開心心地過的日子。
無論你有幾文藝、有幾想跟另一半割捨,拜託,別選這天,OK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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